不滿酒駕被查獲 男子派出所自焚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7-05-08 06:53

陳某在派出所值班台前自焚。林重鎣攝

62歲陳某疑因5日17時未戴安全帽闖紅燈遭坪林所警員於太平區大源路與大源 三街口執行路檢攔查,並發現陳民有酒後駕車行為, 經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為0.31, 被依法移送臺中地方法院地方檢察署偵辦,竟在七日上午到坪林派出所自焚,被値班人員阻止送醫,有百分之三十燒傷。

警方說,陳某於7日10時1分許至太平警分局坪林派出所值班台前, 手持裝有不明液體保特瓶一瓶, 不發一言蹲坐值班台前將液體往頭淋, 值班警員見狀之立即拿值班台旁的滅火器將火撲滅,事後得知為汽油,同時並通知119到場救護, 並將陳緊急送往中國醫藥醫院醫治,另通知家屬前往醫院照顧。 目前陳民頭臉約有30%二度燒傷,無員警傷亡, 所內設備亦無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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