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明訂經評估需拆除重建或是30年以上老屋,可享1.3倍基準容積或1.15倍原建築容積獎勵。若民眾於新法施行5年內申請重建,房屋稅及地價稅可減半徵收2年,2年內房屋未轉手,房屋稅減半優惠可再延長10年,至多以12年為限。
為加速老舊建築更新,蔡英文總統去年在執政決策協調會中拍板要求加速通過相關法案,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指出,國內超過30年的老舊公寓住宅超過百萬戶,普遍都有公設不足、公共空間缺乏等居住品質問題,不少更有耐震安全急需補強的狀況,透過推動老舊公寓住宅都更,可以讓更新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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