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火行竊釀成火災的廖姓男子遭警方逮捕送辦。
44歲的廖姓男子,4月10日凌晨潛入廢棄的工廠行竊,在視線不明下竟然點火來照明,不慎釀成火災後倉皇逃逸。6天之後廖男又再返回原地行竊,經路人現報警當場被逮, 警訊後依竊盜、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
大園分局新坡派出所所長黃信雄表示,家住觀音區的廖姓男子,平時沒有工作,靠著四處行竊後變賣贓物維生。4月10日凌晨3時許,廖男趁著四下無人,進入觀音區新富路上一間廢棄的電路板加工廠,意圖竊取零件變賣換錢。
當廖男進入工廠2樓時,手電筒正好沒電而陷入一片漆黑,廖男便以隨身所攜帶的打火機,點燃衛生紙想要照亮周遭景物,未料,著火的衛生紙卻飄落到一旁的棉被上,因而引起大火,廖男在驚嚇中倉皇逃逸,連停在路旁的機車都來不及騎走。
警方獲報趕到現場查看,發現留在工廠旁邊的機車有問題,經查車主為廖男所有,便鎖定廖男涉案加強追查其行蹤。
警方起出行竊工具及現場被燒毀的情形。
沒想到,6天之後的16日上午,廖男再度返回該工廠行竊,但這次卻被路過的民眾發現而報警。新坡派出所副所長黎萬仁率同警員陳舒淇、姜彣勳趕到現場,當場將廖男逮捕,並起出作案用的工具及偷來的鐵片。
廖男落網後雖辯稱不知道該工廠是有人的,只是想來撿東西拿去變賣,警方於訊後依竊盜、公共危險等罪嫌將廖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房地產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