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李進勇向議會專案報告台灣燈會成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爭取及垃圾委外焚化底渣運回處置事宜。(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縣議會臨時會今(6)日進行專案報告議程,縣長李進勇率縣府團隊向議會專案報告2017台灣燈會成果、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爭取情形、雲林縣垃圾委外焚化底渣運回處置事宜,李縣長除對外縣市焚化廠,每代處理1噸垃圾,必須運回1.8噸底渣之要求表示不合理外,也強調雲林縣政府絕無因辦理台灣燈會而忽略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提案情事。
李進勇表示,1噸垃圾換回1.8噸底渣,非常不合理,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孤不離衷,不得不同意,縣府也積極設法推動垃圾分類減量,減少對環境影響。運回雲林之底渣,都經環保署嚴格把關檢驗合格,也須堆置於特定堆置場所,作確切污染防制。
環保局長林長造指出,之前外縣市發生的底渣資源化產品違法、污染事件,都是將產品使用在農地、魚塭,不是產品本身出問題,是使用端發生問題。雲林縣回運的底渣資源化產品,是符合環保署法令規範,在焚化爐產出、再利用廠處理及運回雲林時,共計進行三次抽樣檢驗,確保符合環保署規定之重金屬、戴奧辛溶出試驗,這些運回產品目前都先暫置於掩埋場或轉運站,未來將使用在公共工程上,不會使用在農地、魚塭。
李進勇也說,針對外界質疑「有爐不燒」及要求底渣運回等垃圾處理問題,縣府目前積極推動生質能源處理中心,並獲行政院指示環保署優先保留10億元經費,讓垃圾問題不再成為沉重的負擔。
針對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雲林縣未受公平對待,府會同仇敵愾,要求行政院再研議,李進勇強調,縣府團隊於105年即積極爭取,106年2月13日中央通知提報,縣府也於2月15日提報700多億建設計畫,縣府絕未因承辦燈會,延誤任何縣政推動。
另2017年台灣燈會在雲林,28年首創最大燈區展演,首度融入生態園區元素與國內最大巨偶式互動演出,開創6大領先目標與多項第一,而1360萬人次更創造100億元觀光經濟價值,寫下燈會璀璨歷史新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