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不費一槍一彈即當場制伏謝嫌。
龍潭分局偵查隊日前接獲線報,謝姓男子平時擁槍自重,隨即組成專案小組,經長期跟監蒐報相關佐證,情資顯示謝男及友人等一行人欲前往苗栗地區進行毒品交易,由偵查隊長陳芳振、小隊長陳俊廷等帶領專案小組等人全副武裝,以優勢警力共同前往查緝。
警方於4日凌晨1時30分許,至苗栗縣頭份市一處汽車旅館,因該男子情緒易怒且擁槍自重,警方不敢大意,經於現場埋伏多時,赫然發現謝嫌駕車欲返回投宿的汽車旅館住所,旋即通知周邊埋伏警力伺機執行逮捕行動,見時機成熟,不費一槍一彈即當場制伏謝嫌,現場並查獲槍彈(制式手槍1支、改造手槍2支,子彈55顆)等犯罪證據,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現場查獲槍彈(制式手槍1支、改造手槍2支,子彈55顆)等犯罪證據。
警方說,謝嫌(35歲,苗栗縣人,有槍砲、毒品等多項刑案資料),於4日凌晨外出消夜,欲返回汽車旅館住處時駕駛自小客車,殊不知警方已掌握行蹤並全程跟監,惟生性狡猾的他仍有所顧慮,竟將車輛於住處附近不斷繞路,警方考量謝嫌可能隨身攜帶槍枝,如直接執行逮捕行動恐生其他危害不敢大意,謝嫌將車輛駛進入旅館停放時,見時機成熟,旋即趨前逮捕並查獲槍彈,事後謝嫌聲稱"槍枝及彈藥來源係友人寄放"讓警方難以置信,目前仍積極持續追查有關槍彈來源以及是否涉及其他刑案。
龍潭分局特別呼籲:迅速的偵破槍彈案,無非是替社會剷除一大毒瘤,掃蕩槍彈維護社會治安,警方責無旁貸!民眾倘發現不法情事,應即就近向警察機關通報,共同打擊犯罪。
警方現場並查獲槍彈(制式手槍1支、改造手槍2支,子彈55顆)等犯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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