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疑受家暴帶三小孩外出 警提供所長辦公室安置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7-04-02 16:50

霧峰警方緊急安置受家暴婦人及小孩。林重鎣攝

台中市大里地區一位張姓婦女攜3名幼小女兒外出購物,疑似遭受先生家暴,霧峰警分局十九甲派出所所長程錫國知情後,於通報社工前來安置前,提供所長辦公室給母女當臨時隔離處所,充當褓姆協助照顧不滿十歲的幼童。

霧峰分局十九甲派出所於是一日22時,超商店員報稱有店門外有家暴事件,一名年約27歲的張姓婦女,攜帶3名幼小女兒至超商購物,但其邱姓先生卻於酗酒後至超商外與邱女發生口角糾紛,邱男欲帶走女兒回租屋處,雙方起爭執,張女倉惶攜女逃離,母女趕緊報警求助。

員警謝文斌、王俊忠到場後,邱男已不在現場,員警便將張姓母女帶回派出所暫時安置。然邱男仍不罷休至派出所吵鬧,欲帶走女兒,所長程錫國知情後,立即指示同仁通知社工前來進行安置,於社工到場安置前,為避免發生意外,將所長辦公室給母女暫時安置,因體諒張女無法同時照料3名女兒,平時充滿陽剛氣息的所長,即刻間變成名符其實的「人民褓姆」,他深怕小孩飢餓,還自掏腰包買夜點供母女果腹,張姓婦女內心感激不已。

霧峰分局代理分局長警政監蔡榮林呼籲表示,民眾切勿以家庭暴力之事為他人家事,而不加以理會,應認為家庭暴力之事便是社會事,而多加以關懷,並通報警政單位或社福單位,共同關懷社會安全,以免造成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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