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瑞大樓921地震後,損壞無法維修,閒置荒廢長達十七年多,成為斗六地區環境衛生及公共治安死角。(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縣政府為解決祥瑞大樓困境,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機關用地,規劃為縣府第二辦公大樓及警察局斗六分局使用,並啟動協議價購程序,77同意協議價購戶於28、29日分梯次至縣警局簽訂協議價購契約。
縣長李進勇28日上午特地前往警察局關心協議價購訂約狀況,對於尚未同意價購的46戶所有權人,李縣長也指示相關單位,持續溝通、加強協調,務必要解決祥瑞大樓荒廢17年,造成斗六市區環保及治安沉痾。
祥瑞大樓位於斗六市雲林路二段及鎮西路口,原為前後二棟、地上十三層、地下二層集合式住宅大樓,1999年921地震發生後,前棟經鑑定為危樓,縣府以「以地易地」方式取得所有權,前棟已拆除,後棟雖未拆除,但因大樓水電供給設施與前棟共構,損壞無法維修,住戶也不敢續住,土地及地上建築物閒置荒廢長達十七年多,甚至成為地區環境衛生及公共治安死角。
警察局長許錫榮指出,祥瑞大樓全數所有權人123人中,有77位簽訂協議價購契約書,簽約後近日即可領取價購款項,預定發放價購金額1億4千餘萬元;46(未同意協議價購戶,警局將於4月提報徵收計畫送縣府地政處初審,轉報內政部核准後,續依徵收程序手段取得全部產權,進行新辦公廳舍興建。
縣長李進勇表示,祥瑞大樓位於斗六的市中心,閒置17年餘,對於地方發展至為不利,為解決多年來棘手的爭議,推動地方發展,並確保人民財產權益,縣府採取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用地別,積極於本月底進行協議價購程序,期望未來興建為縣府第二辦公大樓及警察局斗六分局,另隨著社口水岸園區區段徵收、雲林溪掀蓋及水岸公園的逐一完成,打造斗六的新風貌當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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