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案件屢遭輕罰引發民怨,司改分組會議昨天決議,未來將研擬在環保法律中增訂「吹哨者」條款,並由環保犯罪者負擔廢棄物清理費用等改革方向,「讓破壞環境者付出代價」,檢察官陳瑞仁說,環保犯罪者的錯,不應該總由老百姓的納稅錢來幫忙善後。
昨天司改國是會議第三分組會中針對環保案件的偵查與訴訟進行檢討,決議就六大改革層面交由專案小組提出具體方案,包括在所有環保法律中訂「吹哨者」及「公益通報」條款,減免檢舉人刑責,在刑法中訂環保專章,處罰環保犯罪未遂犯,執法人員在扣押及計算犯罪所得時,要一併將清汙費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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