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申請卡關 議員建議市府訂定綜合性輔導對策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03-03 17:57

台南市雙城地區經交通部公告為觀光地區,市府觀旅局開始受理民宿申請已逾兩個月,才僅有8家獲得核准,連民宿實際營業家數的5%都不到。原因在於舊城區老屋除非大規模拆除翻修,否則泰半難以出具使用執照證明,市議員邱莉莉認為這是時空背景因素所造成,3日建議市府訂定綜合性輔導對策,讓更多民宿得以合法並接受管理,保障觀光客權益。

市議員邱莉莉指出,府城有深厚歷史底蘊,舊城區的民宿是帶動觀光一大亮點,但觀旅局即使開過多場說明會,參加業者也相當多,甚至在安平區與中西區公所開設諮詢窗口,但合格民宿家數卻還只是個位數,輔導老屋民宿合法化明顯已遇到瓶頸,主要還是出在建築相關法令的限制,建物若有部份違建,則同一建物其他部份即使合法,觀旅局仍不接受合法部份的申請。

另民宿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須有使用執照證明或合法房屋證明,民國45年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的老屋申請合法房屋證明沒有很大困難,但民國45年至60年的老屋就無法用合法房屋證明申請,必須檢具使用執照,但民國60年以前建築管理尚未實施,許多老屋實際上都有二次施工事實,這些老屋若要申請使用執照,勢必得投入巨大成本補照,老屋風貌也難以再保存,失去魅力的老屋對於觀光客沒有入宿誘因,老屋民宿業者對於合法申請自然裹足不前。

邱莉莉表示,民宿難合法不僅是業者或觀旅局的問題,市府必須意識到這將牽動城市整體文化觀光規劃,包括歷史街區營造與串聯的成果都會受影響,更何況當雙城地區非法民宿數量是合法民宿的10倍時,雙城地區勢必雜亂無章,非法民宿也將因沒有納入管理造成地方困擾,觀光客權益受損、失去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障,這些都不是市民所樂見。

邱莉莉舉例,屏東縣政府訂定「民宿登記審查原則」,不把違建部分納入審查項目,業者可先就建物合法部份提出申請,但要附上相關技師結構安全簽證證明書,縣府也會加強稽查列管,可做為南市民宿審查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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