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在籠子裡瞪著一雙大眼睛,領角鴞落難的無辜模樣,讓民眾深感不捨,而報警救出。(圖/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
俗稱「貓頭鷹」的保育類領角鴞,可不能任意捕抓、飼養。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員警據報,於三日下午會同南投縣政府農業局人員,在南投市南崗工業區附近一家土雞城前,查獲一隻落難被關在鳥籠中的領角鴞;將土雞城負責人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領角鴞則交由農業局人員帶回處理。
民眾發現一隻原本應翱翔山林的保育類動物-領角鴞,卻被關在鳥籠中,樣子十分可憐,而向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舉報,請警方前往救出,好讓牠回歸山林;東勢分隊員警前往查證屬實,並經屏東科技大學物種鑑定,確認是屬於第二級「珍貴稀有」的保育類領角鴞;員警於三日下午再會同南投縣政府農業局人員前往查處,順利救出被關在籠中的領角鴞。
警方調查,陳姓土雞城負責人(女、四十二歲,無刑案紀錄) ,警詢時坦承,領角鴞是她在除夕當天,在土雞城旁荔枝園發現,看牠好像是受傷無法飛行,怕牠被野狗傷害,於是徒手捕抓,並將牠關在鳥籠裡,想等過完年再交由動保單位處理。不過,員警見該鳥籠,不但設有餵食器具,更有供鳥類棲息的樹枝,不大像是臨時性的鳥籠;且陳嫌行為,業已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八條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之規定。全案偵詢後,於三日晚間,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領角鴞則交由農業局人員帶回處理。
警方呼籲,領角鴞是「珍貴稀有」的保育類動物,平時棲息在一千二百公尺以下低海拔的闊葉林中,是臺灣海拔分布最低,且生活環境最接近人類的鴟鴞科鳥類,是典型的鄉土鳥種;牠不大畏懼人類,常在人類住家附近的樹林或山區道路旁停棲,請民眾不要任意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如發現有疑似受傷的野生動物,應立即通知縣市政府動保單位處理,不要任意捕抓、飼養,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