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設應廣納意見並妥善規劃設計 鄭文燦:以如期如質為推動原則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9-07-03 16:14

市長與教育局長高安邦合影

桃園市長鄭文燦3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頒發本府「107年度重大建設計畫工程類案件執行進度超前績優機關」時表示,重大建設計畫工程類案件執行進度超前獎勵是針對計畫總經費3,000萬元以上,且契約工期200日以上之工程,提前決標或完工達一定日數比率者給予獎勵。

鄭文燦期許各機關單位推動重大工程建設時,先進行充分討論、周延考慮並整合各方意見,容許較長的設計規劃期,以減少日後變更設計或追加預算,同時也應注重履約管理的品質,不可一味追求速度而影響工程品質;如發生物價波動等特殊情況時,可彈性調整、變更設計,並經重大工程會報嚴謹審查後調整進度,讓工程如期如質順利推動為目標。

文化局主任秘書王麗娟代表受獎

文化局主任秘書王麗娟代表受獎



頒發獎項包括:提前完成工程標決標之工程,計有4案,每案頒發3,000元獎勵金,分別為教育局「桃園區成功國小行政暨專科教室大樓興建工程」提前比率8%、工務局「大溪區大溪橋改善工程」提前比率6.6%、文化局「蘆竹區市定古蹟前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院長暨宿舍群修復再利用工程」提前比率6.1%、工務局「中壢區機場捷運延伸線A22站景觀改造工程」提前比率6.1%。

另外教育局「桃園區龍山國小老舊校舍拆除及新建校舍工程」提前85天完工,提前比率12.7%,為受獎中唯一提早5%以上完工之工程,頒發5,000元獎勵金。

市長頒發107年度重大建設計畫工程類案件執行進度超前績優機關獎狀及獎勵金

市長頒發107年度重大建設計畫工程類案件執行進度超前績優機關獎狀及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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