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橋新增經費分攤 新北9月已同意促早日完工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8-10-11 16:42

淡江大橋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規劃興建,原建設經費141億元,由交通部、營建署及新北市政府各負擔1/3(約47億元)。(圖/交通局提供)

針對行政院長賴清德9日在立法院答復淡江大橋建設進度時指新北市府回復經費分攤不明確一事,新北市交通局11日強調,市府已依交通部公路總局建議,同意由交通部、營建署及新北市府均分增加經費57.64億元,並於107年9月10日函明確表示願意分攤19.21億元在案。

交通局表示,淡江大橋主橋段因多次流標而修正建設計畫,經費增加部分經與公路總局多次協商,考量淡江大橋可紓解淡海新市鎮開發而衍生之交通需求,以及改善臺2線竹圍段及關渡大橋交通壅塞情形,且能擴大臺61、64線快速公路服務範圍,而同意該建議分擔三分之一增加經費,使淡江大橋能早日完工啟用。



淡江大橋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規劃興建,原建設經費141億元,由交通部、營建署及新北市政府各負擔1/3(約47億元),新北市政府並另負擔淡水-八里輕軌13.3億元,總計負擔60.3億元。全案分3標辦理,其中第1標台北港臨港大道段已完工,第2標八里端引橋至八里連絡道及淡水隧道段施工中,第3標主橋段總經費由原154.3億元上修至211.94億元,且於4月17日評選出優勝廠商,修正計畫交通部5月1日已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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