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自由街溝仔尾強拆 40年抗爭一毛不賠

2014-05-16 05:50

記者何君冶╱花蓮報導 

花蓮市自由街大排水溝(俗稱溝仔尾),於民國四十年因地方發生大地震又引發火災,造成居民房屋幾乎全毀且無家可歸,政府為了救災安置災民,由當時縣商會奉准在溝上加蓋搭建房屋,後成為花蓮市的商店街,全盛期包括撞球間、冰果室、小吃店、西服店、電影院等,是花蓮最熱鬧的商圈,但是隨著時代變遷,現在卻是一條又髒又臭的水溝。

 
市公所在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一月間,曾展開強制拆除,因居民激烈抗爭而暫緩,市公所後循法律途徑,與溝上人家對簿公堂,最後法院三審定讞判處居民應拆屋還地及遷讓房屋;延宕好幾十年的溝上人家拆遷問題,終於確定在今天拆除。
 
雖然大部分的居民都已搬離,但還是有部分溝上人家不願離開,市公所已向警方申請警力,防止會有激烈抗議,以及請台電公司斷電,上午台電已派員前往斷電。

 
金姓里民拿出陳情書表示,我們政府好可惡,居民在民國六十七年九月廿一日與縣政府、市公所簽立「先建後拆」之切結書,並於花蓮地方法院公證(公證字67年度證字108號)。
 
他說,和市公所的合約,證明溝上人家建築、產權的合法性,說要拆遷,市公所怎麼可以沒有補償金和安置;另外,法院的判決也很奇怪,法官他不了解整個歷史背景,就判老百姓輸,真的很無奈。
 
市公所解釋,溝上人家是民國四十年政府安置大地震災民的地點,六十幾年來,住戶一直占用公有土地,且原安置戶早已多次易手,而花蓮高分院在民國一百年五月三審定讞,判決溝上人家必須拆屋還地,市公所有安置住戶及搬遷新的位置,希望民眾可以和平理性。
 
花蓮市公所上午請市警局出動一百多名警力,在現場四周道路封閉,維持秩序且只出不進,已防止更大的激烈抗爭。

 
對於市公所的拆除行動,仍有部分溝上人家不願意配合,還是出現零星的抗議事件,有位阿嬤神情氣憤的想跳樓,還好員警機警將她攔下,上了年紀的她最後被送往醫院,阿嬤叫著,今天救我,明日再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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