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低碳綠色城市 桃市明年1/1起將實施自治條例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6-07-06 18:41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明年施行, 鄭市長:推動桃園成為低碳綠色永續發展的城市。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6日主持市政會議,宣布「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將於明(106)年1月1日施行,鄭市長表示,發展低碳綠能城市是市府施政的重大目標,透過「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的施行,在永續發展的政策目標上更邁步向前,讓桃園市成為低碳永續發展的城市。

鄭文燦指出,桃園市汲取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的發展經驗,綜合研訂「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在去(104)年12月由桃園市議會三讀通過,今(105)年6月8日行政院核定通過,7月1日公布,並將於明(106)年1月1日施行。發展方向包括低碳生活、低碳建築、低碳產業、低碳交通、綠能城市等五大主軸,涵蓋市府各局處的業務,對於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意義重大。

鄭文燦說,桃園的工業產值已經連續13年全國第1,不論是政府或民間興辦的工業區全台數量最多,人口成長也是全台各城市第1名,所以桃園不只要發展成為宜居宜業、永續發展的城市,更要成為低碳綠色的城市。市府制定「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推動智慧城市及綠色城市旗艦計畫,也邀請產、官、學及民間團體共同參與。

鄭文燦表示,在綠色運輸的政策上,桃園市是全國電動機車及電動公車數量最多的城市,也建置YouBike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獲得市民朋友的喜愛。在大眾運輸方面,機場捷運即將通車,而捷運綠線已經進入發包作業程序;公車則推動包括樂活巴士、試辦8公里免費公車以及國道客運及市區公車的轉乘,讓往返台北與桃園的通勤族,乘車更方便;並積極推動鐵路地下化工作,強化大眾運輸,讓綠色運輸與城市整體發展相互結合。

鄭文燦指出,市府推動太陽能光電計畫,在學校、機關、工廠屋頂加裝太陽能光電板,也利用埤塘發展水上浮島式太陽光電系統,成為「光電埤塘」。在推動環保寺廟方面,輔導市內的寺廟配合辦理紙錢集中燃燒、並於室內設置空氣污染物細懸浮微粒(PM2.5)自動監測預警設備,監測空氣品質。鄭市長也說,埤塘文化是桃園的地景特色,市府按照濕地法,指定埤塘為濕地,也將埤塘發展成生態公園或滯洪防災公園,維護生態、也有助防災。

鄭文燦強調,「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有13項全國創新的特色,業務範圍涵蓋教育局、環保局、民政局、觀旅局、都發局、工務局、交通局等局處的業務,市府要跨局處合作、全力推動。

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13項全國創新特色包括:第一,督促各級學校優先使用在地食材,減少食物運送過程的碳足跡;第二,連鎖賣場等場所應主動宣導鼓勵消費者使用綠色商品;第三,規定各機關學校、相關企業,應落實綠色採購;第四,推動環保寺廟,重大信仰活動紙錢應委託集中燃燒;第五,寺廟設置空氣污染物細懸浮微粒自動監測設施;第六,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主動宣導消費者自備清潔用品;第七,鼓勵新建、增建或改建之建築物設置綠化或太陽光電設施,新設或更新路燈、交通號誌及廣告招牌應使用節能燈具;第八,繼續推動社區節能ESCO計畫,規定公寓大廈建築物公共區域更換節能燈具;第九,既存違章建築屋頂得以綠建材、再生建材、綠屋頂或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等設施辦理修繕;第十,規定市府機關、學校採購公務機車應使用低污染車輛;十一,大專以上學校負有推動低碳運具示範教育功能,鼓勵使用大眾運輸或低污染車輛;十二,加強督導與稽查老舊柴油車排氣檢驗;十三,連續排放黑煙的柴油車,應至本府公告認證合格地點保養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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