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自實施垃圾不落袋以來,在大溪區成效並不彰,垃圾量不減反增,究其因是民眾對於垃圾分量做得不澈底,環保局大溪區中隊(原大溪清潔隊)二十日表示,自即日起將組成擴大聯合稽查隊全面至大溪區總共十一條收運垃圾的路線進行破袋檢查,一經發現有人未實施垃圾分類,將予以告發一千一百元至六千元,首次先勸導,再犯即開罰。
環保局大溪區中隊長吳小萬表示,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是先進國家處理垃圾的新趨勢,垃圾強制分類可避免二次公害,減輕焚化掩埋的負擔,而資源也可重複利用,而垃圾強制分類也十分簡單,民眾只要將垃圾分成三類,即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俟垃圾車收取時,一一放置垃圾車或資源回收車清運即可。
吳小萬說,大溪區目前實施垃圾不落地政策,民眾的配合度相當不錯,但是對於垃圾分類則有改善的空間,也由於未落實實施垃圾分類,以致大溪區的垃圾量一直無法降低,少數家戶仍未有將垃圾分類的觀念,幾乎所有的垃圾直接就往垃圾車內丟,而大部分的垃圾中有一半是可回收的,其中又以飲料罐、便當盒為最常見。
為了確實讓民眾達到垃圾分類的觀念,大溪區中隊自即日起將組聯合稽查隊每天前往大溪區內計十一條(白天一條、夜間十條)的收運垃圾路線進行破袋檢查,定期出動七至八位的稽查員進行聯合稽查,只要破袋發現民眾未實施垃圾分類者,為提醒民眾配合,及顧及荷包,首次將予以勸導,第二次再犯每一垃圾袋將開罰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經裁罰確定,一年內再次違規者,每一垃圾袋,開罰三千元,一年內第三次以上違規者,每一垃圾袋則開罰六千元,希望民眾都能落實配合垃圾分類,讓大溪早日達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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