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公司為發展綠能政策,於南市七股區七十二分段997及997-1地號推動太陽光電廠建置案,
因七股各界人士反對高壓電塔施作及輸配線管路地下化,市府於23日召開的開發審議中,並未做成實質決議,並要求台電公司補充資料,消除民眾疑慮後,再行提會審議。
市府都發局表示,台電公司七股區太陽光電廠建置案於108年5月10日送件至市府申請開發許可,於9月23日召開開發許可大會審議,會上審議時,七股在地民意代表、里長及里民等表達反對高壓電塔施作及輸配線管路地下化等訴求,審查委員已充分知悉地方民眾意見,同時針對前揭議題進行廣泛提問,審查會議尚未做成實質決議,並要求台電公司補充資料,消除民眾疑慮後,再行提會審議。
都發局指出,該基地係位於原為興建七股超高壓變電所預定地內,該案89年經取得行政院專案核准,變更特定專用區農牧用地為同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面積7.0581公頃),後因變電所興建受阻,故緩予推行,於103年為配合中央綠能政策推行,奉經濟部同意將該基地部分(即本案6.2105公頃)作為太陽光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