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25日公告台南市為辦理0812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市府農業局表示,南市新增絲瓜、凱特芒果列入補助。凡種植絲瓜、改良種芒果(凱特)農戶且符合本災害救助對象者,請儘速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受理至9月4日止,假日照常受理申辦。
農業局指出,絲瓜每公頃救助3萬6,000元,改良種芒果(凱特)每公頃救助9萬元。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二)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農業局表示,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之受災農民,應於8月26日至9月4日期限內(農委會公告救助隔日起10天內)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如因交通中斷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放寬申請期限,授權由區公所個案核實認定,於申請表或受災證明書上加註說明,即可同意延期申請。
為了確認有經營農業事實及救助金撥入帳戶,申請時應攜帶「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如承租土地須檢再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