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交易安全 金管會訂刷卡達5000元 發卡行得通知持卡人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9-08-22 22:00

金管會22日宣布,若民眾使用信用卡消費達5000元以上,發卡行就得通知持卡人。(圖/publicdomainpictures)

民眾使用信用卡交易時,為了保障銀行、店家、消費者三方的交易安全,銀行均設有即時消費通知機制,不過啟動通知機制的金額多寡、通知方式,得視各銀行相關作業規定而定。對此,金管會今(22)日宣布,若民眾使用信用卡消費達5000元以上,發卡行就得通知持卡人。

金管會表示,為利信用卡持卡人即時掌握交易資訊以儘速發現可疑交易,金管會已督導銀行公會及各發卡機構就信用卡交易建立即時通知機制如下:

一、一般交易通知機制:

(一)信用卡發卡機構如已提供持卡人透過官方網站、APP推播等自行設定消費交易通知之服務者,由發卡機構加強宣導,請持卡人多加利用。

(二)至未提供上開服務之發卡機構,一般信用卡交易單筆達新台幣5000元(含)以上者,發卡機構會即時以簡訊或email通知持卡人。

二、網路交易通知機制:對於信用卡網路交易單筆達新台幣5000元(含)以上,或當日國外網路交易累計交易次數達5次(含)以上者,發卡機構會即時以簡訊、APP推播或email之方式通知持卡人。

金管會提醒民眾應多加留意自身信用卡交易安全,對於發卡機構的通知或消費帳款明細若有疑義,宜速洽各發卡機構協助處理,俾維護自身權益。另外,民眾留存在發卡機構的email或手機號碼如有變更,應儘速通知發卡機構,以利提供正確即時的交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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