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糧留樣農藥殘留檢驗,食品安全為您嚴格把關
為守護公糧品質及國人食品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每年度於農友收穫前,除田間取樣進行水稻農藥殘留抽檢外,並於農友繳交公糧時,進一步對每位繳售公糧之農友進行稻穀留樣,最後於公糧倉庫收儲完畢後,還會進行進倉稻穀抽檢,從田間至公糧倉庫的農藥殘留量檢驗層層把關滴水不漏,有效引導農友正確用藥習慣,就是要守護食品安全,讓國人吃得放心。
農糧署南區分署姚分署長說明建立稻米生產安全管理體系計畫中,各階段的抽檢採樣量,以經收留樣階段抽檢數量最多,本(108)年度將抽檢750件經收留樣之樣本。農友所種植的水稻由收穫機採收後,將稻穀載運到繳交的經收農會或業者,全數進行記名留樣,分署於經收期結束,隨機抽檢該記名留樣稻穀,並送藥物毒物試驗所檢驗農藥殘留量,除鼓勵生產農友於安全採收期收割外,亦警惕農友不可存有僥倖心態。每年度農業改良場皆安排於各區,辦理種植水稻之農藥及肥料管理課程,教導農友正確的用藥習慣,南區分署進一步籲請農友及代噴農藥業者正確用藥方式:(一)購買農藥時詢問正確農藥使用範圍及方法,並向農藥資材行或農會領取藥單。(二)使用農藥注意稀釋倍數及使用農藥消退時間,不可為求速效任意加重濃度,導致使用農藥量過多。(三)勿使用水稻非推薦用藥,使用的藥桶及管路需要清洗,剩下的殘留農藥才不會汙染下次施用的農作物。
南區分署表示為把關公糧從產地到餐桌品質安全無虞,建立從田間、收購時留樣、公糧倉庫農藥殘留量抽檢,就是要導正農友用藥習慣,凡抽檢不合格之生產者,除依農藥管理法查處外,將強制列入追蹤列管對象,並於次期作仍需接受田間抽檢,且田間抽檢未合格,該批稻穀專案控管不能流入市面,將以餘糧收購並列管,呼籲各農友合理使用農業資材,切勿心存僥倖心態,除提升農產品品質外,免傷荷包、利人利己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