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轉軌後非都分區及使用地名稱轉換案例。
「桃園市國土計畫」(草案)於108年5月31日公告 自6月5日起於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及桃園市13區公所公開展覽30天,並於各行政區舉辦公聽會向民眾說明計畫內容,正式啟動現行區域計畫制度轉換為國土計畫制度的第二階段法定程序,預計於109年發布實施,接續啟動第三(最後)階段「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法定作業。
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1日施行,將現行區域計畫制度轉換為國土計畫制度作業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已由內政部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完成,第二、三階段則須由本市分別於109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桃園市國土計畫」,以及於111年4月30日前公告「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而自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日起,非都市土地就全面改以國土計畫制度管制。
此次制度的轉換,主要在改善現行區域計畫制度下非都市土地蛙躍式變更開發、缺乏成長總量管理等缺點,並因應氣候變遷及尊重原住民族土地慣習使用與傳統文化;對於大部分的民眾而言,雖然制度轉換後,確實會有非都市土地分區及使用地的名稱、查詢方式、管制方式及變更開發方式等四大改變,但現有土地使用的權益基本上都會獲得保障,不會改變。
國土計畫轉軌後非都分區及使用地名稱轉換案例。
市府都發局指出,桃園市國土計畫是以民國125年為目標年進行規劃,預估本市人口將持續成長達250萬人,國家產業發展核心的角色定位愈發重要,居住及產業發展用地的供需平衡將面臨嚴重挑戰,並因此提出完整的因應策略、發展區位與時序;同時也參考現況環境敏感地區及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直接轉換劃設完成本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為下一階段「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圖」法定作業奠定基礎。
此外,為了尊重復興區原住民族土地慣習使用與傳統文化,市府於今年也將同步由都市發展局及原住民族行政局,結合復興區公所及部落力量,共同辦理復興區原住民族土地慣習使用與基礎公共設施需求調查盤點及整體規劃,並透過部落會議協調相關意見,納為桃園市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圖的規劃內容。
市府都發局表示,桃園市國土計畫(草案)及13場公聽會資訊都已在都市發展局及13區公所公開展覽,也可上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及桃園市國土計畫資訊網(http://urbandatasrv.tycg.gov.tw/TYSP/)瀏覽下載,各公民或團體對如有任何意見,都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市府都會錄案併提本市及內政部國土審議會審議「桃園市國土計畫」(草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