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拒絕背書 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被退回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9-05-29 16:22

台南市政府擬修正《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將台南市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從現行的1.5%,調高為2戶以下2.4%、3戶以上3.6%,預估可增加稅收4億6千多萬元。該案雖經市議會聯席審查會通過,但29日二讀時,則因政黨協商達成共識而遭到退回。

市議員蔡育輝指出,台南市府這次送議會審議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完全『複製』台北市政府的房屋稅徵收條例,全國只有台北和台南有此房屋稅條例,其主要針對擁有本市『非自用』自住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1戶和2戶者,每戶均為2.4%,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稅率均為3.6%,換言之,住家非自用多出兩戶者兩戶漲兩倍,多3戶漲3倍。

蔡育輝表示,台南市民收入、房屋價格、空屋率、都市發展程度、交通狀況均無法跟台北市比較,市府怎會將台北市徵稅標準套用到台南市,何況台北還有三年緩衝期,且此草案訂定內容不夠周延,都市房屋跟鄉村房屋價值有差異,有些是共同繼承取得,時代環境不同,對1戶認定標準不一,市府不能單純為了打擊建商炒做房屋,犧牲中低收入老百姓的權益。

台南市議長郭信良29日特別在會前召集黨團協商『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因沈重的房屋稅已惹民怨,國民黨團拒絕為市府再強徵房屋稅背書,主張退回,獲其他兩黨團支持,郭議長依共識在大會宣布退回『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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