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實施垃圾不落地政策多年,民眾己習慣等收垃圾時間,才把垃圾拿出來交垃圾車收運。但仍有少數民眾因貪圖一時便利,將垃圾包隨意丟路邊,影響環境衛生。臺南市政府環保局今(108)年至5月中旬已查獲177件亂丟案件,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單告發,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臺南市的街道在清潔隊員及環保志義工的用心維護下,加上絕大多數市民配合垃圾不落地,養成按時倒垃圾的習慣,街道乾淨、市容整潔有目共睹。但是仍有少數民眾任意亂丟垃圾,成為害群之馬,環保局將持續加強取締。
環保局統計,今年至今己接獲93件民眾檢舉棄置垃圾案件,再配合架設遠端監視錄影系統蒐證追查,至今已查獲177件亂丟垃圾包案件,裁罰金額達22萬3200元,丟垃圾包的地點以電線桿旁最多,其次是公園旁的馬路邊或市場旁。環保局除派員加強髒亂點稽查取締,並繼續運用移動式錄攝影機錄影監視,取代以往人力站崗,達到事半功倍效果,讓亂丟垃圾的人無所遁形,有效杜絕污染。
環保局強調,臺南市垃圾車清運垃圾一向定點準時,民眾如無法配合自家垃圾「準時準點垃圾不落地」的清運時間,亦可上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查詢鄰近清運時間及地點,選擇最方便的時、地將整理好的垃圾包交由垃圾車清運,切勿任意丟棄垃圾包,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