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府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 105年7/1後新房房屋稅平均降20%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9-05-21 06:00

嘉義縣政府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5年7月1日以後新建房屋的房屋稅平均調降20%

嘉義縣政府108年5月20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由縣長翁章梁親自主持,為回應民意及實現對縣民的承諾,經委員熱烈討論後,決議105年7月1日以後新建房屋的房屋稅平均調降20%,調降的項目包括新建房屋的房屋標準單價,以及取消國際觀光旅館、百貨公司、大型商場影劇院、遊藝場所、10層樓以上房屋裝設中央系統型冷氣機、電扶梯、金屬或玻璃帷幕外牆及游泳池等設備房屋標準單價加價課徵規定、地段率全面凍漲及擴大其適用對象自105年7月1日起興建完成的建築物,也一併調整適用。

依稅法相關規定,每3年應重行評定1次房屋標準價格,嘉義縣上次重新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是在105年,平均調漲高達81%,翁縣長就任後歷經內部多次檢討,考量嘉義縣為典型農業縣,相較於都會區的家戶支配所得,嘉義縣明顯較低,基於賦稅公平原則,房屋稅調幅仍有討論空間,經研擬多項調降措施提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討論後,做出105年7月1日以後新建房屋的房屋稅平均調降20%決議,預估這次的調降受惠戶數約4,412戶,稅收減收約2,517萬元。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指出,調降後的房屋稅108年7月1日以後實施,適用對象為105年7月1日以後新建的房屋,105年7月1日之前的房屋稅並不適用,今年民眾收到的房屋稅稅單仍沿用105年7月1日以後的稅率(房屋標準單價依法3年調整一次)。

翁縣長指出,調降105年7月1日以後新屋的房屋標準單價平均降幅雖為20%,但考量嘉義縣的建築使用形態,特別針對簡陋房屋調降4-5成,工廠類及一般住宅類(1-3樓)的房屋也有2成以上的降幅。以磚造47坪住家為例,調整前應納房屋稅5,155元,調整後降至2,577元,降幅高達5成,若以226坪工廠為例,調整前應納房屋稅15萬7,329元,調降後稅額11萬9,511元,降幅24%,新建3層樓33坪透天厝調整前應納房屋稅9,073元,調降後7,154元,降幅21%。

另外,嘉義縣也取消加價課徵規定,希望能提高誘因,促進觀光產業投資,以新建16層游泳池住宅大樓面積約50坪為例,調整前應納房屋稅1萬9,245元,調整後因房屋標準單價下降、又取消加價規定,稅額降為1萬3,434元,降幅達到30%,尤其地段率全面凍漲及擴大其適用對象都在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基礎上,兼顧民眾租稅負擔,「充分回應民意,展現最大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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