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蔡淑惠20日質詢時,怒指市府交通局是「了尾仔局」,為何台南T-BIKE所有預算數跟決標數高達97%,甚至99%,評選不能議價?今年更離譜,預算數跟決標數達到100%,台南市政府被綁架了嗎?是誰綁架了台南市政府?
市議員蔡淑惠指出,台中I-BIKe目前有9150輛,建構310站,每年7千萬的建構費和營運管理費,加上前30分鐘免費的8千萬補助,台中市府1年補助1億5千萬元,台中跟廠商簽7年合約,約定7年內要建構5億1千2百75萬元I-BIK。 相較之下,台南T-BIKE目前有1604輛,從104年到107年T-BIKE,建置跟管理維護費一共花1億3千9百13萬4千元,中央補助款3百64萬元只占2.6%,今年108年T-BIKE將再編列7千7百16萬元,要增加500輛,站數越多營運管理補助經費將隨之增加。
蔡淑惠說,台中從建置管理維護補助,每輛平均成本8萬8千元,換算台南市,每輛成本要10萬元,台中雖然綁約7年,但7年後所有建制車站到車輛,全歸台中市政府,台南則需每年編預算來建置,台南T-BIKE成為錢坑,讓人不得不懷疑的是,資料顯示:台南T-BIKE,105年度起所有預算數跟決標數高達97%,甚至99%,為何評選不能議價?
蔡淑惠怒批,今年更離譜,預算數跟決標數達到100%,台南市政府被綁架了嗎?被誰綁架?請台南市政府跟市民說清楚。
交通局回應,T-Bike與i-Bike經營規模不同,T-Bike為公辦公營、委外管理維護,每年依採購法招標簽定管理維護契約,收入歸市府,經統計市府自104年起編列T-Bike系統之「建置與營運」費用(105年度開始發包),至107年底之累計預算金額約為1.39億元,決標金額約為1.35億元,陸續建置62個站點、1,604輛車,累計至107年收入約為870萬元(至108年4月則約為1,038萬元);台中市i-Bike(亦屬U-Bike系統)為公辦民營、採BOT模式委外經營,依採購法一次簽約7年,收入歸廠商,並由政府編列騎乘補貼預算,自103年起至107年底累計編列之「建置與營運」預算金額為3.6億元,「騎乘補貼」2.2億元,共計約5億8千元。已陸續建置288個站點、7,110輛車,收入全歸廠商。
T-Bike與i-Bike均為市府出資蓋站、購車,並負責營運費用。台中市U-Bike相關規模與成本大致為南市T-Bike的4.4倍,以台中市U-Bike與臺南市T-Bike兩個系統至107年底累計建置的各項設備數量與預算編列相比,扣除契約跨108年執行費用後,效益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