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蔡育輝質疑新營公設解編圖利財團,他說,賴清德市長時代新營市8用地沒解編,旁邊的停車4用地卻解編成建地,又把停車場蓋在一公里外的地方,這種以跨區市地重劃名目『把停車場用地改為建地』的做法,難道沒有圖利特定人或財團嗎?請檢調深入調查不合理的公設解編。
蔡育輝指出,賴清德明知台南市無處停車民怨深,卻將新營區5種位置及功能不同之公共設施土地,進行跨區市地重劃,把停車場公設地集中配置在復興路,根本不符新營地區發展需求。原計畫是:停四1562平方公尺、公兒二十六 1172平方公尺、市十一3513平方公尺、機七2521平方公尺、市九4265平方公尺。新計畫則改為:停4改為住宅區、公兒26改為住宅區、市11改為住宅區和公兒54、機7改為住宅區和停8、市9改為住宅區和停9。
蔡育輝建議新營停4應予以保留並積極加速開發配合地方需求,至於市11,則適合民權里、三仙里、民生里、新北里等2萬多人口設置『社區聯合活動中心』使用。
都發局則回應指出,為解決公設保留地問題,才提出跨區重劃解編方案,並配合劃設必要性公共設施。日前已辦理再公展作業完竣,地主之意見均已函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因尚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有關地方意見涉及公設地是否解編及保留公設地劃設於何區位議題,將協助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説明,爭取委員認同。
市11用地之權屬為市有地,為保留未來公共建設所需用地,故剔除市地重劃範圍,並維持原計畫。後續將由市府相關主管機關針對當地活動中心整體供需情形、所需規模及區位條件評估興建需求,如有變更都市計畫需求,再另循法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