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對象為攜帶犬隻飼主。
為遏止飼主惡意棄養犬隻,並落實犬籍管理,臺南市3月起展開稽查,動保處表示,請飼養寵物民眾應為寵物完成法定手續,不可隨意棄養,此外,也可防治狂犬病及落實流浪狗管理。
於公共區域稽查。
動保處說,稽查對象為攜帶犬隻飼主,查詢是否已辦理寵物登記、每年是否按時施打狂犬病疫苗,及未絕育寵物犬是否曾填寫申報書等事項。凡攜帶未依規定為家犬貓辦理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寵物登記者,依法最高可處新臺幣15000元罰鍰,請飼主切勿輕忽。
動保處指出,為鼓勵飼主為寵物辦理登記, 103年起調降寵物登記費,未絕育100元,已絕育免費,晶片植入手續費只收250元,104年起,各寵物登記站配發小口徑晶片,以減少植入時動物痛楚,增加飼主接受度。稽查工作希望強化飼主寵物登記及動物保護相關法治認知。
動保處表示,完成登記寵物若走失,可透過晶片掃描及資料庫檔案查詢,讓走失寵物重回到原飼主家中,該處已採購全頻掃描器,不論10碼或15碼晶片,均可順利掃描辨識,當民眾拾獲犬貓時,可至附近寵物登記站進行掃描,讓每隻走失動物能順利返家。
房地產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