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第四分隊警員彭鈞睦,於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發現車廂座位上遺留ㄧ只黑色背包,彭員即將該背包帶下列車並清點內容物,該背包內除有手機及證件外,另有大筆現金約新臺幣12萬元,彭員心想農曆春節將至,失主一定非常著急,隨即設法順利聯繫失主陳先生,渠表示該背包係在下車時不慎遺落在車廂座位上,且裡面的現金為公司所發放之年終獎金,係要供家人過節使用。經彭員核對確認失主身分無誤後,立即將背包歸還,陳民對警方積極熱心協助表示萬分感謝。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呼籲旅客,搭乘捷運時除應隨時注意身邊財物外,下車時更須再確認隨身物品是否有所遺漏,以避免貴重財物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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