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改開放大貨車通行,警方及公路單位嚴格執行聯合稽查路檢勤務。(圖/宜蘭縣警局提供)
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之蘇澳至東澳段,17日上午9時正式開放行駛大貨車,警方在兩端入口進行交通疏導及違規取締,並於地磅站執行監警稽查勤務,上午開放通行的車流順暢,但仍取締大貨車總長度超長違規1件。
宜蘭縣警察局指出,蘇花改蘇澳至東澳段,共分三階段通車,第一階段小客車於107年2月5日通行,第二階段大客車於107年5月7日通行,第三階段於108年1月17日上午9時正式開放3.5噸以上、12.2公尺以下非管制大貨車通行,但仍禁止聯結車、載運汽柴油、強酸強鹼溶液等載運危險物品車輛通行。
該局提醒用路人,開放大貨車行駛蘇花改後,「3.5噸以上大貨車」全面禁止行駛台9丁線蘇澳至東澳路段,但當地居民、企業若有需求,將採事前向當地的村、里長申請通行證,或向監理單位登記申請,並設有3個月緩衝期,緩衝期後若未申請即行駛台9丁線之大貨車,將利用設置於蘇澳入口處之車牌辨識系統以科技執法方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處新臺幣900元罰鍰。
為考量蘇花改路段安全,大貨車進入隧道前需走右側專用車道進入地磅站受檢,並禁止載運危險物品車輛通行,受檢後依儀控指示進入主線,違規車輛則由驅離車道駛離。
宜蘭縣警察局表示,將會同公路總局宜蘭監理站,常態性每月排定6至7班次於蘇澳與東澳地磅站執行監警聯合稽查路檢勤務。籲請用路人,進入隧道後應行駛內側車道,禁止行駛外側緊急救援車道,並確實遵守隧道內速限60公里,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小型車50公尺、大型車100公尺),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