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於7日下午接獲民眾報案,稱林森北路有黑衣人聚集,手持棍棒疑似發生聚眾打架事件,員警到場了解,發現是虛驚一場。
電影「OO前傳」製作單位,向中山分局申請在林森北路拍攝,過程中演員詮釋角頭火拼過程,雙方持棍棒對峙,致路過民眾誤認,發生群眾鬥毆事件。
本件電影拍攝製作單位為避免路過民眾恐慌,劇組業派遣志工協助現場交通疏導,並設立明確標示,讓路過民眾了解刻正拍攝電影,同時劇組人員亦向路過民眾解釋,免造成民眾恐慌。
查該電影拍攝係臺北市電影委員會審查核定,並經中山分局核准於12月7日使用林森北路442-492號前道路進行拍攝,現場未封閉道路(該拍攝工作於12月7日18時00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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