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有一個非常大區長,歷任兩個行政區區長一年多13個月的時間裡共領了24萬元的加班費,平均一個月領了快2萬元的加班費。國民黨議員楊正中27日當面質詢潭子區長劉俊信,「你還真敢領」!劉俊信還回嗆說,因為鄉親愛戴他,還嫌他領得太少了呢!
台中市議會27日進行民政業務質詢議程,市議員楊正中點名潭子區長劉俊信到議會備詢,當面問劉一年24萬元加班費是怎麼領的?楊正中指出,現升任生管處的陳嘉榮在民國105年1至6月擔任龍井區長時,6個月才領了5440元的加班費,但是現任潭子區長劉俊信105年7至12月擔任龍井區長時,6個月領了3萬6072元的加班費,106年3月至12月擔任梧棲區長時9個月的時間就領了15萬1640元,107年1月至4月擔任潭子區長,4個月的時間就領了9萬7300元,所以劉俊信歷任梧棲、潭子兩區的區長的1年的時間裡,共領了24萬8900多元,平均每個月領將近2萬元的加班費,拿劉俊信與前龍井區長相比,劉俊信領加班費還真敢領,「劉俊信吃補,公務員吃土」。
劉俊信回嗆說,這些加班費都是他該領的,因為鄉親很愛戴他,辦什麼活動都要他參加,他都有到勤,所以是他該領的。楊正中則質問說,他知道質詢劉俊信加班費的問題時劉一定會說這是合法的,但是,「那你要不要看看你的下屬領多少加班費」?劉俊信回答,每個人工作性質不同,而且梧棲還有回饋金可以領。
楊正中又問,如果梧棲的鄉親知道他們的區長一人就領了全區公所九成的加班費「還會愛戴你嗎」?應該是「對你吐口水吧」?劉俊信回說,不會,鄉親知道了會更愛戴他,會嫌他領得太少了!楊正中說,那他要跟劉拍拍手說好棒棒!劉俊信答說:謝謝!那個是每天出勤很辛苦的啊,他也是千萬個不願意啊!楊正中說,所以「你用錢來補」?劉俊信答:那個是合法的啊!
楊正中轉而問人事處長陳杉根,劉俊信現在是幾職等?可以領十職等的加班費嗎?陳杉根回答說,潭子區長九至十等派任,劉俊信是九等派任,不是九等權理十等,所以九職等的加班費可以,若是十職等區長就不可以領加班費,除了是颱風救災,而劉的加班費還沒有達到70小時,所以也不用報人事處。
楊正中說,那處長的意思是劉俊信所領的加班費都是合法的嘍?每個月領到近2萬元也是合理的嘍?陳杉根答說,這是每個人的「因緣」啦,這是授權的部分。
楊正中不再逼問加班費問題,但確意有所指地問潭子區公所的會計等單位,公所今年的業務費剩多少?潭子區公所答稱,一年的人事費約六千多萬,業務費及獎金等費用約一億多元。楊正中於是要求劉俊信把今年一月到八月公所的人事、業務、無論經常門或資本門的支出與剩餘款資料列出一份報給他,楊正中說這應該不是機密吧?
劉俊信答說,議員要的資料他當然可以給,但請議員下質詢條。楊正中很不客氣的說,現在都已經在議會議事堂在質詢了,有錄音錄影存證,還下什麼質詢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