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11月24日就要選舉了,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說為讓民眾停車更便利,8月1日起實施主要住宅區周日停車不收費政策,同時縮短調整97條路段、5處路邊機車停車區及12處路外停車場的離峰停車收費時段,開單截止時間從原來晚上10時提早至8時。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此次共計調整1萬7949格停車格收費時間,全市已無收費到晚間10時的停車格,希望節省民眾停車費,也能更安心、放心停車。
但是據了解,以前台中市有部分路段停車格是白天收費、晚上六點開始就不收費了,或收費只到八點,但是從林佳龍上任之後,很多路段夜間收費延長到晚上十點、有些每小時20元的一般費率提高到30元的差別費率。這次交通局把97條路段夜間收費時段從晚上十點調到晚上八點,說是大利多,那就看民眾怎麼去感受了。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收費是停車管理的手段,可有效促進供需轉換,避免車位遭長期佔用,並非為了增加市庫收入,市府持續以滾動式評估全市收費路線供需情況,調整收費管理政策。
因有民眾反映假日常晚點起床,常來不及移車而被開繳費單,甚至為了早起移車與家人起紛爭。交通局為讓體恤民眾假日休息需求,自8月1日起實施主要住宅區周日停車不收費,實施範圍包含中區興中停車場、西區文教區、麻園頭溪園道、梅川園道等多個主要住宅區域,共約6400格停車格,占路邊總收費車格數26%。
此外,交通局同步調整全市97條路段、5處路邊機車停車區及12處路外停車場的開單收費截止時間,從原來晚上10時提早至晚上8時,實施區域範圍包含東區、南區、西區、北區、北屯區、南屯區及西屯區等地區,讓民眾下班回家能安心停車,收費人員也能結束工作。
王義川指出,台中市現行收費路邊停車格合計約2萬5千格,這次路邊收費時間調整後,全市已沒有收費到晚間10時的停車格了,收費至晚間8時的車格數占路邊總收費車格數49%,也就是全市有超過一半以上的路邊收費車格,晚上8時前就已停止收費,不僅為市民節省荷包,提升生活品質。
為了大家停車更便利,所以夜間停車收費時段縮短二小時,過去有些夜間不收費或收費到晚上八點的路段變成收費到晚上十點,也說是為了提高停車周轉率讓大家停車更方便,便與不便,如何的標準?到了選舉年政府會想到民之所欲當然是好事,但原本收到六點、八點的路段先延長再縮短說是利多,拿來當禮物送,是否過於牽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