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國中生於籃球場打球時,將智慧型手機放在椅子上遭竊,警方根據GPS定位追蹤手機流向。(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縣北港一名蔡姓國中生去年9月下午3時左右,與同學在國小籃球場打球,價值新台幣2萬元的智慧型手機放在椅子上,結果被一名男子經過時,假裝若無其事順手牽羊的將手機帶走。
蔡生報警求援,北港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GPS定位追蹤手機,鎖定有強盜紀錄的42歲陳姓毒蟲特徵與竊嫌相符,經實地查訪,發現陳嫌未居住在戶籍地,四處遊蕩為家,賊蹤難以掌握。
警員陳裕宏花費數月時間,鍥而不捨的佈線查緝,近日接獲可靠的線索,得知陳男出現在北港街頭,最終循線順利逮到人。陳男眼見犯行已被警方鎖定,深知法網難逃,當場坦承並主動配合警方調查。
陳男警詢時表示,並沒有犯罪動機,僅是小小的「誤會」,以為沒人要臨時起意順手牽羊,該手機也已經以新台幣1500元轉賣給別人,在開庭前一定想辦法做工還錢。警方指出,竊盜屬公訴罪,案件並非雙方當事人和解就能了事,呼籲民眾「勿因惡小而為之」。
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比對GPS定位追蹤手機,鎖定有強盜紀錄的列管毒蟲特徵與竊嫌相符。(記者陳昭宗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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