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嫌因為受廣告吸引,一時糊塗偷走彩妝品,經警方通知到案後悔不已。(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縣北港鎮一名29歲的蕭姓女子連續兩次穿著同一套黑色服裝光顧同一間超商偷彩妝品,店家實在是不堪其擾,請警方協助揪出這名「不速之客」,經警方通知蕭女到案說明,就是愛漂亮,因廣告說「敷了就能整個禮拜不用畫眉毛」才會一時衝動犯案。
據調查,兩起竊案發生在9月底及10月初,超商店員下班前清點,發現少了一盒眼膠,調閱監視畫面才知道被偷,監視器影像顯示,小偷是同一名留著長髮、身材微胖的女子,在超商櫃台旁的美妝專區徘徊,隨後拿起商品,鬼祟的東張西望,接著又蹲下拿了零食當掩護,趁機摸走眼膠。
水林分駐所員警過濾監視器畫面,鎖定竊嫌影像及車輛,通知蕭女到案;蕭女說,因為愛漂亮,才做出這麼糊塗的事,要求店家原諒。被害店家對於警方積極逮獲竊嫌,給予高度肯定,並承諾一定會加強店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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