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翁因趕著到稻田收割,涉嫌酒駕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記者陳昭宗拍攝)
水林鄉一名張姓老翁騎乘機車經過口湖鄉台61線與文光路口時涉嫌闖紅燈,見蔦松派出所警員黃志青、役男劉宥昀在前方取締,張翁竟然就在路中央停下機車,員警見狀趨前了解,發現他全身酒味,半個小時後施予酒測,濃度仍高達每公升0.62毫克,將張翁酒駕初犯直向員警道歉,仍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察署偵辦。
63歲的張翁稱,氣象預報豪雨,稻農擔心稻作受損紛紛搶收,他為了插隊押車割稻子,特別去找割稻機業者「博感情」,到下午3點多,他接到割稻機司機電話要去收割了,為了趕去園區,才會在酒後騎機車被攔查。
所長陳群松表示,雖然同情張翁處境,但為申張公權力及維護大眾安全,張翁涉及酒後騎車,仍須以公正嚴明的態度嚴格執法,並加強各項交通違規之盤檢、取締工作,亦呼籲駕駛人「平安不酒駕、酒駕不平安」,注意行車安全,才有用路的保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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