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地政局108年度第2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3日完成開標作業,本次標售共計152標,其中20標暫緩標售,開標結果共標出38標,總金額5千6百萬元。
地政局指出,本次標售土地係按地籍清理條例第11條等規定,將權屬不明且屆期無人申報或申請登記之土地,如日據時期會社組合、登記名義人之姓名或住址記載不全不符者代為標售,以達到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並促進土地利用之效。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本次代為標售土地,有符合優先購買權規定之民眾,請主動於決標後10日內以書面向地政局申請主張;權利人應自保管款存入或囑託登記為國有完畢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市府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價金,以維護自身權益。
地政局另訂於108年11月28日辦理本年度第3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標的轄區有安平區、新化區、鹽水區、麻豆區及學甲區等多個行政區計94標,自108年11月11日起受理投標至11月2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