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9年土地現值調整及重新規定地價作業結果,將於明(109)年1月1日公告,為使市民瞭解作業辦理情形,將自108年10月1日起至10月3日止,陸續於各地政事務所舉辦10場公開說明會。地政局長陳淑美23日呼籲各界人士踴躍出席參加。
地政局長陳淑美指出,公告土地現值為課徵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礎,依規定每年公告調整1次;公告(申報)地價則為課徵地價稅之依據,每2年重新規定1次。因此,109年不僅辦理公告土地現值調整,更適逢每2年辦理1次之重新規定地價作業,地政局及各地政事務所已如火如荼展辦各項前置作業。
陳淑美說,按內政部函示,公告地價調整除了反映市場變動情形外,仍需參考「當年公告土地現值」、「前次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因素,市府將朝公平合理的方向審慎辦理,以平衡地方施政需要及民眾財稅負擔。
地政局表示,召開說明會除向各界說明各行政區地價調查、區段劃分、地價估計情形及最近一期地價動態外,並將蒐集市民朋友及各界人士意見,作為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時之參考,以期合理調整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