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係為政府最重要的任務之一,環保署除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持續推動相關防制措施外,為回應民眾對於空氣品質日益重視,公民團體、專家學者與社會輿論對空污改善有諸多建言與期待,經行政院密集邀集環保署與相關部會開會研議後,對空污防制進一步訂定更積極的作為及改善目標,於106年12月21日通過「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規劃執行期間至108年底,以加速及確實解決國內空氣污染的問題。
「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推動策略著重於細懸浮微粒(PM2.5)貢獻度較大者之管理措施,包括推動國營事業及大型企業空污減量、工商業鍋爐改善、加強餐飲業油煙排放管制、營建工程管理、改善民俗活動衍生污染、農家稻草及果樹枝去化處理、推動河川揚塵防制、補助推廣空氣牆、推動1~3期大型柴油車改善、二行程機車改善及淘汰、港區管制及交通管制相關新作為等。依環保署104~107年空氣品質監測站數據顯示,107 年PM2.5平均濃度已改善降低至17.5μg/m3、紅色警示站日數降至310次,顯示近年空污管制工作推動,已獲得相當改善成效。
為了維護民眾健康,行政院通過「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強化空氣污染相關管制措施,惟空氣污染來源眾多、成因複雜,僅依靠單一管制作為不易有成效,且因氣候變遷、氣象變化的不確定性以及臺灣先天地理條件特徵,使得空氣品質改善的工作更加艱鉅。除政府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措施外,並透過持續宣導使民眾改變習慣,循序漸進,才能達到提高生活品質目的。環保署將持續與各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並呼籲民眾一起參與,已達成改善空氣品質目標。(行政院環保署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