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環保局16日接獲水環境巡守志工通報下營區畜牧場偷排廢水,環保局人員在10分鐘之內即趕抵現場,查獲該畜牧場將畜牧廢水以管線排至場外大排,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告發處分,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16日中午接獲水環境巡守志工以通訊軟體(LINE)即時通報,下營區畜牧場偷排未經處理的廢水。環保局接獲通報後,立即通知附近稽查人員就近前往查處,稽查人員迅即趕抵現場稽查蒐證,發現該場產生之廢水經管線排放至場外大排,確認為污染來源,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告發處分。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感謝志工立即通報,協助環保局查獲污染源,未來民眾若發現有排放廢污水,嚴重污染環境,可撥打0800-066666環保報案專線,環保局會盡快派員前往查核。環保稽查人員不分晝夜加強打擊環境犯罪,希望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利用雨天偷排廢水,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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