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今(108)年7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該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08年7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圖/Pixabay)
每年逢5月所得稅報稅季,總會有人至最後一刻才完成報稅,也有人早早就在5月初就報好稅,為的就是希望趕上第一批退稅列車,幫自己回補一些荷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案件,將於108年7月31日(週三)開始辦理,該局統計符合第1批退稅案件約計110萬餘件,退稅總金額為新台幣162億3仟萬餘元。
北區國稅局說明,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各批退稅時程,第1批退稅日期為108年7月31日、第2批108年10月31日、第3批109年1月20日。
北區國稅局表示,第1批綜合所得稅退稅案件適用條件如下:
一、108年5月31日前採用「網路申報」及利用「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者。
二、108年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及稅額試算「書面確認」回復者。
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採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將於108年7月31日直接撥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未留退稅存款帳戶者,將以寄發退稅憑單方式退稅,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108年7月31日至108年9月30日止,收到退稅憑單的民眾可在兌領期間內持退稅憑單前往指定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北區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直撥轉帳退稅,不僅可以節省往返奔波及排隊等待提兌之時間,又可享有方便與安全多重好處。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所屬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