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1於3日開審議會議後公布,中天新聞台2019年11月6日、11月29日各有1個新聞政論節目涉嫌散播不實言論,依衛星廣播電視法分別裁處60萬元,共120萬元罰鍰。(圖/Google Map)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019)年3月27日開會決議,有線電視台中天新聞台因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台中市長盧秀燕、新北市長侯友宜同台的「異相?!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與「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碌低頭回報」等新聞,因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公序良俗等原則,因此依衛星廣播電視法開罰中天新台幣100萬元的罰鍰。不過中天新聞報導NCC相關裁罰報導時,卻因報導內容涉及扭曲、刻意誤導,因此被民眾檢舉,因此NCC今(7月24日)開會,針對中天新聞報導的2則相關新聞,決議依廣電法各裁處80萬元,共160萬元的罰鍰。
NCC表示,該會今(24)日舉行第866次委員會議審議108年第8、9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其中中天新聞台2019年3月27日「中天晚間新聞」報導該台受裁罰時出現「對於關西機場搜救報導也被裁罰40萬元……」內容,以及3月28日「中天午間新聞」、「中天晚間新聞」播出「報韓國瑜新聞太多」、「NCC重罰中天百萬」等標題,經多數出席諮詢委員討論認為:「新聞報導對明確已知之事實仍為錯誤之報導」、「所報導為涉己事件,卻錯誤報導,違反新聞專業」、及「新聞製播應本於事實做正確之呈現,不宜以部分事實或剪輯影音片段,連結於其他事件而造成事實之扭曲」,致有違反廣電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決議分別予以核處80萬元。
NCC另表示,三立新聞台2019年3月29日「正午新聞」播出「網路輿情分析花280萬 市民疑:養網軍」新聞以及TVBS新聞台2019年5月6日「十點不一樣」節目播出「毀韓放大招 羅智強爆暗黑兵團作戰模式」、「網路公司收錢分身留言 攻擊特定人物」等新聞內容,諮詢委員認為:「明知已有明確標案日期,卻仍張冠李戴刻意引導視聽輿論帶風向」、或明顯「記者報導時未具體查證標案時間」,或查證不足,如「媒體應查證所謂『暗黑兵團』、『網路公司』始應播出」,致已違反廣電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決議分別予以核處20萬元。
NCC也表示,另有關年代新聞台「年代向錢看」節目、三立新聞台「54新觀點」節目、中天新聞台「大政治大爆卦」節目及中視新聞台「中視早安新聞」節目,經民眾反映有違反事實查證及妨害公序良俗之疑慮,決議分別發函改進,建議下標應審慎中立客觀,避免放大極端意見;應適當揭露背景資訊,如說明研究背景、標示影片來源,並揭露重要文獻出處;宜避免來賓立場過度單一或偏激的人身攻擊,並注意事實、多元、衡平原則;至於涉己事務報導應更嚴謹、專業,並應加強編審職能專業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