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友善托育城市 南市推公共化托育服務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9-07-17 14:46

台南市社會局長黃志中17日在市政會議簡報推動0至2歲公共化托育服務情形,黃局長說,家長選擇由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照顧者僅佔約18%,其餘82%的家長均選擇親屬或自行照顧,因此設置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以可近性社區照顧模式,相當符合家長需求,社會局並透過設置親子悠遊館,來打造親子安全專屬活動空間增加家長育兒支持。

社會局長黃志中說,為了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自107年起,社會局運用社區活動中心及學校餘裕空間,預計107年至109年全市共設置23處,另今(108)年也同步規劃,在南市人口稠密區及0-2歲幼兒人數較多之行政區域(北區及中西區),設置2處公共托嬰中心,預計可收托70名0-2歲幼兒。

黃局長表示,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或公共托嬰中心,月費是1萬元,一般家庭托育補助每月3,000元,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5,000元,低收入戶、發展遲緩、身障兒童及特殊境遇家庭,則是每月補助7,000元。

社會局指出,親子悠遊館內有適合未滿4歲幼兒的活動空間,聘有專職托育及社工人員,可提供幼兒獲得相關育兒諮詢與免費使用繪本、教玩具等服務,預計至109年全市共設置14處親子悠遊館,同時也會運用3部外展服務車進入較非都市化的區域,以「行動親子悠遊館」的方式,提供教具、玩具及圖書給兒童及照顧者,並辦理親子活動,教導育兒諮詢。

自107年8月1日起,社會局除透過擴大托育公共化,增加社區托育家園,以及建置準公共化托育機制,與私立托育服務提供者簽約之外,並與居家式托育(保母)、私立托嬰中心合作,由政府每月補助6,000元,與家長共同分擔費用,目前私立托嬰中心簽約率81%,居家式托育(保母)簽約率95%。

社會局配合中央政策在107年8月起擴大發放0至2歲育兒津貼,自己帶孩子的家長每月可領2,500元,若有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1,000元,以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為保障幼兒托育品質,未來社會局將加強托嬰中心訪視輔導,不定期聯合稽查,並定期召開托嬰中心主管聯合會議,主動稽查未立案托嬰中心以及未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

社會局也建立退場機制,對於簽訂「準公共化簽約」的私立托嬰中心和居家式托育人員,因違規事件影響幼兒人身安全,或3年一次的托嬰中心評鑑成績丙等以下,就會終止合作契約;此外,社會局並將建置托育智慧地圖,落實托嬰中心或保母資訊公開化,減輕家長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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