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參崴中心區和金角灣(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俄羅斯聯邦政府18日在官網公告,增列海參崴自由港區入境簽證簡化政策適用國家,納入台灣,具體實施日期目前尚未公布,但俄方在官方命令中,將我國置於「中國(台灣)」項目下。外交部今(20)日表示,已要求駐處立即與俄方溝通,洽請儘速更正。
俄羅斯2015年7月通過聯邦法,賦予海參崴自由港的地位,根據2017年頒布的命令,適用海參崴自由港區電子簽證的18個國家分別為阿爾及利亞、巴林、汶萊、印度、伊朗、卡達、中國、北韓、科威特、摩洛哥、墨西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曼、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突尼斯、土耳其和日本。俄羅斯政府日前修正命令,將「中國」改為「中國(包括台灣)」,因此台灣納入適用清單。
對此,外交部20日表示,俄羅斯政府19日正式通知我駐俄羅斯代表處,已將台灣列入海參崴自由港電子簽證適用名單,國人未來可申請該電子簽證赴俄國遠東地區觀光洽商,具體實施日期目前尚未公布。
外交部說,對於俄羅斯將台灣納入海參崴自由港電子簽證適用名單表示歡迎,不僅便利台灣民眾赴俄國商旅,也有助促進台俄雙邊交流,但俄方在其官方命令中,將台灣置於「中國(包括台灣)」項目下,外交部已要求駐處立即與俄方溝通,洽請儘速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