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解僱勞工通報率南市近9成。
為保障勞工權益,企業欲大量解僱勞工,需向主管機關先行通報,台南市勞工局表示,108年度雇主主動通報率87.5%,顯示相關宣導已有成效,勞工權益已獲得保障。
勞工局表示,根據統計分析,南市大量解僱勞工案件,106年度有20家事業單位解僱勞工509人,107年有32家事業單位解僱勞工951人,108年1月至5月則有8家499人。大量解僱勞工通報,主要來源為資遣通報名冊與雇主主動諮詢通報,108年度雇主主動通報率87.5%。
勞工局指出,107年解僱前二大行業別類型,製造業15家居冠,住宿餐飲業8件居次。就企業規模而言,未滿30人者占62.5%,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占37.5%。就解僱原因,歇業或轉讓有17家占53.1%最多,虧損或業務緊縮12家居次,業務性質變更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有2家,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有1家。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通報機制,是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調和雇主經營權,減少大量解僱勞工後對勞工、雇主及社會帶來的衝擊。為落實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呼籲各廠場公司行號,遇有計畫要解僱勞工時,請主動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若違反規定,依法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