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將機車未依規定檢驗排氣的罰款,由最低2千元降為5百元。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長林淵淙說,這次修法是比照汽車未定檢裁罰的比例原則,降低機車未定檢的罰金。但經通知仍不複驗或複驗不合格仍未改善,會加罰3千元,最終可移送監理機關註銷牌照,成為1輛無牌車,車主不可不慎。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設籍台南市的機車超過130萬輛,排放的廢氣直接對民眾造成危害;若未定期檢驗導至排氣濃度超標,危害更大。他強調,排氣檢驗免費,車主更可趁此測試車輛性能是否正常,延長機車使用壽命,減少空氣污染,可謂一舉數得。
環保局指出,機車出廠滿5年,應於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完成排氣檢驗。亦即車主有3個月的時間,可在全國任一家機車排氣檢驗站檢測。目前台南市有305站定檢站,今年度截至5月為止,全市應定檢機車近41萬輛,仍有14萬輛逾期未定檢。
環保局為提升執行效率,己啟用2套固定式科技設備車牌辨識系統,稽查未定檢機車,去年查獲5萬1,792輛,其中5.9%是二行程機車。今年再增設6套固定式、1套移動式辨識系統,架設在高車流路段拍攝行經車輛車牌,逾期未定檢者逕行開罰500元。至於龍崎、山上、左鎮區等無定檢站的行政區,環保局每月均會出動行動檢驗設備,在固定地點就近為民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