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勞資爭議事件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成員於桃園市政府前陳情。
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公司17日在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進行第三次勞資調解,雙方針對改善過勞航班、調高外站津貼且含禁搭便車條款、工會參與獎懲的決策機制與增設勞工董事等議題無法達成共識,調解結果仍為不成立。桃市空服員工會表示已盡力協商仍無共識,將擇日宣告後續行動。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與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以下稱工會)經108年3月5日、4月9日及4月17日共3次調解,以及4月16日調解委員會至長榮航空公司進行事實調查,調解結果仍為不成立。
本次調解勞資雙方針對「疲勞航班」、「外站津貼」、「禁搭便車條款」、「人評會考評」、「勞工董事」等議題進行討論,針對長榮資方所提出之對案,勞資雙方仍有差距,未有共識。
勞動局呼籲,勞資雙方仍應持續理性溝通,共同尋求解決方案;也請長榮航空公司理解工會所提訴求,給予妥善的回應。
針對勞資調解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周聖凱指出,工會歷經20次團協會議和3次調解會議,已盡力協商,然長榮航空公司所提方案和工會底線差距甚遠,難以於調解階段達成共識,很遺憾第三次調解仍不成立,工會將擇日發起後續行動,以為會員爭取最大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