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食安聯合稽查。
為確保民眾食得安心,台南市衛生局3月起,進行13場次夜市攤販飲食衛生稽查,共稽查142家次攤販業者,檢測油炸油48件及查核食品標示86件,查核結果皆符合規定。另外,針對夜市攤販業者抽驗75件食品,已送該局檢驗中心檢驗中。
衛生局表示,該局結合法制局等展開夜市食安聯合稽查,針對大型觀光夜市及地方性夜市作飲食攤販食品安全衛生查核,共稽查142家次攤販業者,其中125家次攤販業有部分缺失,大致是從業人員工作時未穿戴整潔衣帽及口罩,食品未有防塵、防蟲措施,食物、器具不得直接放地面等,經輔導後均已改正。
衛生局表示,另外,對夜市攤販業者進行抽驗,有米麵濕類產品、截切水果、生鮮雞蛋、醬料或調味料及蜜餞等共計75件品項,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殺菌劑、甜味劑、漂白劑、動物用藥及農禽畜中農藥殘留等。呼籲食品業者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確保食品安全及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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