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女玩起持仿真槍押人拍攝遊戲,遭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三名男女情人節下午在蘆竹區大街上持槍押人,嚇壞路人急忙報警處理,蘆竹警方火速趕抵將三人帶回偵辦,才知道是玩起手機遊戲上的拍攝「角色扮演」,但因事前沒有提出申請,加上仿真道具槍及造成路人驚嚇,最後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於15日函送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蘆竹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在蘆竹區南崁路邊有三名男女發生爭執同時出現持搶押人的情形,南竹派出所立即出動機動小組前往將三人圍住,經盤查清楚原來是二人是某一手機遊戲中的粉絲,玩起「持槍押人角色扮演」遊戲,並拍攝影片準備放上社群網站讓大家分享。
由於三人公然持槍在大街上拉扯,扮演押人的過程太過逼真,引起路人的驚嚇,以為真的發生擄人案或是感情糾紛,立即以手機向警方報案。
警方起出長短2支仿真槍及彈夾。
三人被帶回派出所時並不知道這種情形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尤其是所持道具槍太過仿真,還把報案的婦人嚇的一直發抖。案情經了解後,警方還找來當地里長呂理粲,一起向附近民眾說明情況,並安撫大家的情緒。三人也頻頻向大家道歉。
雖然是無心犯錯,但此行徑已構成違法,員警隨後將3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蘆竹分局長李建民呼籲,倘有計畫外拍或其他相關性質活動,使用仿真道具槍或其他物品時,請務必於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副知警察機關,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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