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院校務評鑑,長榮大學4項全數通過。
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於去年4月至6月,進行107年度上半年第二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實地訪評作業,受評鑑大學校院必須接受4項評鑑。評鑑結果,長榮大學於4項受評指標全數獲得通過,校長李泳龍感謝所有教職同仁對校務發展的參與及付出,他表示,該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規劃、執行與管考改善機制,也獲得評審專家學者的肯定與認可。
李泳龍校長表示,107年度上半年第二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24所一般大學及1所軍警校院接受評鑑,評鑑項目含括校務治理與經營、校務資源與支持系統、辦學成效及自我改善與永續發展等4項指標,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動員213名評鑑委員,計359人次至各校實地訪評。
李泳龍校長表示,訪視委員審視該校校務發展規劃、教學設施與相關資源配置、校務經營成效及永續發展管考機制等資料與實質成果,並透過晤談行政主管、教職員及學生等,體察評估校務治理內涵,評鑑結果全數獲得通過。 感謝全體教職員工對校務發展的參與及付出,期許共同為學校的永續發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