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醫院飼養血犬超抽案 北市動保處祭重罰
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民眾舉報,松山區某動物醫院飼養大量捐血犬,且血犬捐血量控管不佳,導致部分犬隻因超抽血液而有貧血症狀;另該院抽取犬隻血液再行製備血液製劑於治療時使用,也有觸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疑義。經動保處前往該院查察,已就該院血犬未絕育及超抽血液致貧血部分,總計開罰新臺幣26萬5千元罰鍰。
北市動保處在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於11月28日派員前往該院稽查,現場發現院內飼養12隻靈緹及1隻高山犬,共計13隻中大型犬,不但全數未絕育,部分犬隻更曾有繁殖紀錄。然該院不僅從未依法向動保處申報免絕育,亦未申報繁殖需求及提出管理說明,而私自繁殖犬隻供院內捐血用,動保處認定情節重大,故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3項規定加重處分,裁處院方新臺幣25萬元整罰鍰。
動物醫院飼養血犬超抽案 北市動保處祭重罰
動保處綜合該院提供之犬隻捐血紀錄及檢舉民眾提供之證據研判,犬隻長期遭院方抽取血液,捐血次數頻繁,且經常超出犬隻每月可捐出之血液量,更曾因此導致1隻血犬貧血。動保處表示,該院院長本於獸醫師專業知能,應可預見超抽犬隻血液將導致犬隻貧血的後果,卻仍未加以防範,已具有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之犯意,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將依法裁處新臺幣1萬5千元罰鍰,又查該院將中大型犬隻飼養於院內動物房籠舍中,並未給予中大型犬隻充足的籠外活動空間,已開立勸導單,要求該院立即改善血犬們的飼養條件,以符合動物福利,動保處亦將持續關切後續改善情形。
動保處指出,該院疑似抽取血犬血液後,自行製備的血液製劑(富血小板纖維素)及幹細胞,是否屬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中的藥品,於現行法規尚未有明確的定義。動保處已蒐集該院製備富血小板纖維素的製造過程、使用病歷等相關紀錄,函請中央主管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釋示,後續將依函釋結果及相關事實證據,進一步做出對應的行政處分。
動保處強調,對於動物虐待案件,動保處一向本於勿枉勿縱,但憑事實證據處置的原則,認真審慎的處理每一個案件,更藉此案再次呼籲,無論任何人都應該認真看待每一個生命,身為獸醫師本於職責,更應尊重動物生命,守護動物福利,並感謝舉報的愛心民眾,因為有你們,讓北市的動物更能踏實的受到保護,動物福利的推動及改變因此成真,台北才能真正成為對動物友善的首善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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