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尋不到新買愛車 警一查赫然發現就停在家門前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警員韓嘉祐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有一名婦人車輛不見了,警方立即趕赴現場了解失車原因始末,結果警方就在其家門前找到車烏龍一場。
經了解該名婦人於3日前傍晚從外縣市返家後,因住家四周無停車位置,故先行將愛車停放附近舊空地內,再自行徒步返家休息,不料3日後婦人欲使用車輛時,卻找不到愛車,焦急地周遭尋找近1小時,仍然遍尋不著,最後只能獨自蹲坐在路邊不停流淚,直到有好心人路過後協助報案,婦人焦急地向警方表示:「我的車才剛買幾個月,怎麼就會被偷啊!麻煩幫幫我……」。
警方連忙安撫婦人情緒並一一詢問當日停車情形,惟婦人信誓旦旦地表示車輛最後就是停放在舊空地內,警方立刻巡視周遭環境,依舊未發現該車蹤影,此時員警靈機一動,想說該車輛會不會停在停車格,因此立即查詢停車格收費紀錄,果真發現該車已經停放在某停車格內長達3日,因此警方依循停車格編號找尋,隨即就在停車格內找到該部車輛,卻赫然發現該車竟然就停放在婦人家門前,婦人見狀也大吃一驚,不禁訕訕地表示可能是當日舟車勞頓,精神不濟下才忘記車輛就停在家門前,對於警方有效率的找回愛車感到十分開心。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本案同仁處事之積極用心及服務之熱忱,值得嘉許。呼籲民眾停放汽、機車後熟記停放位置,或拿起隨身手機拍照存證方便記憶,已利即時找到愛車,並避免類似烏龍事件發生。